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2017-11-13 来源: 浏览次数:0
1、 由中心管理的所有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的用户名和密码口令为绝密资料。由网络管理员和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掌握,并登记在密码本上。密码本为绝密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泄露内容。
2、 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包括: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参数,网络拓扑图、网络布线图、虚网划分、IP地址分配等为网络机密资料,由网络管理员装订保存。不得向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以外的人员透露文档内容。网络系统集成参数变更时,必须及时修改、变更文档。永远保持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与集成参数对应相同。
3、 随网络的服务器、网络通信设备携带的说明书、各种文字资料为网络系统的重要资料,必须登记、编号、造册。由网络管理员保存。重要资料只限于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内查询。
4、 有关网络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各种合同。上级部门的各种批文,网络管理和配备的各种规则、条例等文字材料,必须留档备案和登记,由资料员妥善保管。
5、 对中心购买的科技图书、科技杂志,进行登记、编目造册,禁止中心以外的人员借阅。本中心内部的人员借阅必须通过资料员进行借阅登记,并限期归还。
6、 丢失或损坏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的文件,应照价赔偿,并恢复资料原貌。因为丢失或损坏文档资料而造成不良影响者,则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行政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