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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制度

1、 网站管理机构

(1) 学校网站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管理。

(2) 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上网内容,重要内容需校园网领导小组同意批准。

(3) 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网站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和审核。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网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

1、 网站内容设置

(1) 网站可设中文和外文版。

(2) 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提出方案,报校园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 学校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申请设置本部门网页,或在学校网页中申请设立专栏。

2、 信息发布管理

(1) 学校网站栏目的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每个栏目均需设立负责部门和信息员。各部门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有关人员的协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本部门负责的栏目并组织上网信息。

(2) 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稿件。

(3) 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院有关保密的规定。

(4) 上网稿件提交给学校网站,同时提交与电子文本稿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审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审阅和签署意见后,再交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技术人员上网发布。

(5) 校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学校分管领导终审签发,部门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部门主管领导终审签发。为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6) 信息上网与网站运行的日常工作由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技术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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