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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 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2、 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3、 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4、 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5、 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院保卫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6、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7、 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要积极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论坛主持人经校园网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8、 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9、 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0、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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