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承诺书(学院版)
2020-05-10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络安全承诺书(系部版)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所列事项,对所列事项负责,如有违反,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本单位已知悉并承诺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和《信息技术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流程》等教育部信息技术安全有关工作的文件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广西教育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区教育系统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教育厅网络安全有关工作的文件规定。
三、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本单位承诺完善本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五、本单位承诺加强信息系统安全,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六、使用电子通讯工具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时刻提高保密意识,遵守学校保密规定,不得向学校业务无关的任何人谈论、传递、转发或抄送学校机密信息。
七、本单位承诺规范本单位数据采集和使用,不采集超越职能范围的数据,保障数据安全。
八、本单位承诺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九、不利用校内系统(如钉钉、QQ、微信等)发表(含转摘、传播)不负责任、造谣生事、煽动偏激情绪、制造恐怖气氛、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种有害信息。
十、本单位承诺加强本单位网络安全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人员的防护能力。
十一、本单位承诺当信息系统发生网络安全事件,迅速进行报告与处置,将损害和影响降到最小范围,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十二、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愿承担责任。
十三、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